会计论文
目 录
引言 ……………………………………………………………………………… 1
一、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现状…………………………………………………… 1
二、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成因剖析……………………………………………… 2
(一) 利益驱动及外部压力使上市公司操纵利润 ……………………………………………… 2
1. 本地利益驱动致使地方政府对公司上市采取非正常支持………………………………… 2
2. 配股、增发新股的诱惑和退市的威胁……………………………………………………… 2
3. 股票市场上浓厚的投机氛围………………………………………………………………… 3
(二)现行会计准则、方法体系与会计环境发展的不同步性 ………………………………… 3
1.会计准则滞后,也有部分准则内容超前……………………………………………………… 3
2.会计程序、会计方法的制约性……………………………………………………………… 3
3.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业务指南不够完善…………………………………………………… 3
(三)各方监督职能无法保障,法律惩处力度不够 …………………………………………… 4
1.会计师执业不利削弱了对会计信息的鉴证作用…………………………………………… 4
2.上市公司产权结构不合理,内控制度不完善……………………………………………… 4
3.会计管理体系与执法体系不统一,法律惩处力度偏弱…………………………………… 4
三、 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对策 ………………………………………………… 5
(一) 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与会计信息系统相适应 ………………………… 5
1. 加快推进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5
2.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 5
3. 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5
(二) 抓紧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和会计规范体系建设 …………………………………………… 6
1.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准则体系…………………………………………………………… 6
2.完善、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6
(三) 完善立法,加强信息披露的社会监督及法制处罚力度 ………………………………… 6
1.提高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完善社会监督………………………… 6
2.完善立法、加大对上市公司造假的惩处力度……………………………………………… 7
(四) 提高中小股票投资者的防假意识和能力 ………………………………………………… 8
参考文献 …………………………………………………………… 9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探讨
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实践获得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就是能够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以便信息使用者据此做出相关的决策。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质量,而高质量的决策是单位乃至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鉴于上市公司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以及与百姓经济利益关联的直接性,本文限定在上市公司这一会计主体范畴。
上市公司是通过股票市场(证券市场)来筹集资金的,它以发布财务报告等形式披露的会计信息是广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各方,都需要通过公开会计信息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据此进行投资和信贷决策。因此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就成为上市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双刃剑。上海财经大学的孙铮教授从证券市场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两个会计目标:一是会计信息的披露应该能够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二是会计信息的披露有利于投资者形成一个合理的证券投资组合。这实际上也表明了会计信息的两个质量特征——相关性、可靠性的重要。然而,目前我国甚至一些发达国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相关性、可靠性的严重背离问题。自92年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一些顶着无数光环的绩优“蓝筹”上市公司随着财务造假行为的曝光,突然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状况层出不穷,发生在信息监管最严格的美国的安然、世通事件更使人们看到会计信息失真的国际普遍性和长期存在性。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已成为关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做尝试性的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至今,中国证监会共立案220件,其中大部分是因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而起。如:东方锅炉为达到上市目的,虚增92-94年利润1500万元,在上市公告中做虚假披露;蓝田股份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虚增无形资产1100万元、虚增银行存款2770万元;四通高科虚假披露上市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虚假披露96年、97年、98年中期公司的资产、收入、利润的财务报告;此外,还包括飞龙实业、中国高科等公司的违规虚假披露行为,类似此种情况屡见不鲜。
中国注册会计师这一“诚信”行业也遭遇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2001年,国家审计署在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中发现,在抽查的32份审计报告中有23份严重失实,占抽查数的71.9%;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涉及注册会计师41名。
被揭露以及涉嫌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手法更是花样百出:人为编造原始会计凭证,反映虚假的经济业务;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一贯性原则,玩弄财务戏法,使会计信息失实;利用所谓重组和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方式调节报表,获得非经常性收益等等。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成因剖析
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故意失真与非故意失真。非故意失真是会计人员技术熟练程度不够、疏忽大意以及会计制度制约等非主观因素导致的;故意失真是指在企业管理当局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企业的灵活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或者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帐。非故意失真比较容易克服和纠正;而故意失真是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最难以防范和察觉的。针对故意失真行为,本文认为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利益驱动及外部压力使上市公司操纵利润
1.本地利益驱动致使地方政府对公司上市采取非正常支持
证券市场低成本的融资优势使其成为处于严重“缺血”状态下的国有企业筹集资金的首选。但由于我国公司上市的非市场化运作,为了争取上市额度,公司往往会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包装”,在资产评估和财务报表上大做手脚,以求符合发行上市的股本规模和盈利标准。地方政府由于过于强调进行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股票发行上市对国有企业解困脱贫的帮助作用,不仅不追究国有企业通过造假方式实现改组和发行上市,反而一路绿灯。他们的如意算盘是既能筹集到数量可观的“脱困资金”,又能发展地方经济,何乐而不为呢?因此,虚假财务资料顺利过关便成为轻而易举的事情。尽管股票发行已经从额度制过渡到审核制,但地方政府的“助假”行为乃不可忽视。看看东方锅炉,在上市之前通过调整财务报表而虚增净利润1.23亿元;红光实业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400万元,而经查实际上是亏损1.03亿元;大东海为取得上市资格,1993年至1997年间,虚列收入及投资收益等共计2.4亿元等等。这些公司都在当地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帮助”下通过。
2.配股、增发新股的诱惑和退市的威胁
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及增发价格,达到从股票市场上最大化圈钱的目的,上市公司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等方法,假造会计信息,谎报业绩。
我国证券市场已建立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对上市公司若连续三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为负值的将从二级市场摘牌做出了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一般是国有企业为了保住上市公司这一“提款机”,蝉翼为重,千钧为轻,大搞关联交易,达到报表扭亏的目的。大家观察一下ST(即股票二级市场上警示再有一年亏损将遭摘牌的特别处理标记)已久却仍未退市的公司多是在退市之前的最后期限“戏剧性”地推出一纸盈利报表而力挽狂澜,其中的奥妙恐怕大多是粉饰的伎俩高超而已。至本文截稿日止,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有114家被特别处理,其中沪市52家,深市62家,假如不靠上述技巧,有几家可以幸免退市呢,我们拭目以待。
3.股票市场上浓厚的投机氛围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弱式有效市场阶段,一部分所谓“庄家”凭着手中资金优势利用内幕交易在股市上兴风作浪,赚取股票差价,获得超额利润。没有利好就假造利好,于是庄家拉拢上市公司管理层或干脆收购上市公司以操纵公司配合二级市场股票炒作。统计表明,2000年市场涨幅最大的股票中,80%以上是资产重组股,许多公司尽管利润增加,股价上涨,但其主营业务利润并未同步增长,增长的来源主要是非经常性收益。中科创业、亿安科技事件,就是这种通过财务造假短期逐利的典型代表。
(二)现行会计准则、方法体系与会计环境发展的不同步性
1.会计准则滞后,也有部分准则内容超前
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标准,是关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高低和证券市场规范程度的前提和基础。从证券市场监管的实践来看,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仍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会计准则制定滞后,准则跟不上创新业务的需要。如非货币交易准则就是在大量上市公司以非货币交易调节利润的情况下出台的,关联交易准则也是在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虚构交易和利润的情况下出台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许多新出现的业务类型比如金融衍生工具缺乏具体会计准则的规范,利用实务中不合理的会计处理操纵赢余便有了运作与立规的时间差上的借口。在已有的准则中,部分准则的内容超前,如修改前的非货币交易准则、现金流量表准则等规定得过于复杂,不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
2.会计程序、会计方法的制约性
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中所运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肯定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如权责发生制对人力资源价值确认和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的无力;以币值稳定为前提的假设面对严重的通货膨胀的无奈;存货金额、应收账款金额等通过合并抵销后对某些矛盾和问题的掩盖等等。在会计核算中,也存在许多不可确知和难以准确计量的因素,会计确认和计量工作不得不借助于假定和估计方法。如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预计残值、折旧率的确定,以及一些共同费用的分摊,收发材料的计价、费用跨期间分配和成本结转等,都只能是近似的结果。这种预计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另外,会计政策选择的多样性,也使得对同一会计事项,存在多种形式的信息处理,引起会计信息失真。
3.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业务指南不够完善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分为以下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企业会计基本准则》;第二层次为具体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这对于规范上市公司会计实务、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一些会计准则的规定原则性较强,相关配套的会计制度、业务指南不够完善,实际运用时难以操作,容易被上市公司滥用。如我国虽然制订了有关关联交易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会计准则,但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和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政策操纵利润的情况仍很突出。再如一些上市公司滥用追溯调整法则,对以前年度法定会计报表肆意做出调整,甚至有意推迟确认当期损失,以后年度再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公司财务指标计算混乱,缺乏可比性,严重误导投资者。
(三)各方监督职能无法保障,法律惩处力度不够
1.会计师执业不利削弱了对会计信息的鉴证作用
从1997年的琼民源、红光股份到2001年银广厦、麦科特、黎明股份等一系列造假公司的曝光牵连出了相关的中天勤、华鹏、华伦等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公告书和年度报告应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但目前在审计过程中,为了维持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和经济效益,会计师在实践中助长了业内的不公平竞争和“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态,淡化了社会审计的约束、监督作用。
2.上市公司产权结构不合理,内控制度不完善
因为历史原因,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非流通股份即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总数占股本总额的60%以上,“一股独大” 现象十分严重;所有者的缺位和内部人控制,容易造成经营者完全控制了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而社会公众股东极为分散,无力行使对公司经理人员的制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董事长和总经理独揽大权,失去约束和控制,经营者权利被不断强化,“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出资者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这也使得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内部审计机制。
3.会计管理体系与执法体系不统一,法律惩处力度偏弱
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此外,《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也均有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但因执法体系不完善,不能发挥实效。还有一重原因就是相关法律规定中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力度偏弱——对单位处罚最低三十万元,最高不超过六十万元;对责任人罚金最低一万元,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即使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也不过五年。对违规暴利翻倍金额的没收款倒是很可观,但有几多能真正落到账户里呢。高悬在不法分子头顶的法律之剑,看起来并不怎么可怕。正是违法暴利与低廉的违规成本的巨大反差使上市公司敢于和甘于“走钢丝”。
三、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对策
客观地说,只要资本市场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存在分离,只要以上原因没有完全消除,只要有利可图有空可钻,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就必然有其生存的空间,现阶段只能找出对策,尽量扼制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蔓延。
(一)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与会计信息系统相适应
1.加快推进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对于上市公司的产权现状而言,主要问题表现为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以及股权的过分集中。相应地,应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设立纯经济性而非行政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解决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问题。该机构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的具体经营活动,其身份只如同拥有众多企业股份的股东,依靠投资所获得的法律认可的股权对上市公司享有监督权、收益权,通过行使国有股股东表决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实施有效的监督。
其次稳妥地开展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的减持工作,改变“一股独大”的状况,因为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能够在股东间形成制约,有利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决策程序,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
首先上市公司应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从制度上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健全董事会,切实把独立董事制度落到实处,负起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的聘用与报酬、审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表示意见的职责。
其次,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赋予监事会更多的权力,比如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
再次,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一种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文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些措施将得以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的监控工作,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
3.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多是财务指标,这必然会助长其道德风险,粉饰公司财务报告。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和薪酬制度进行改革。例如,东大阿派、上海贝岭等少数上市公司当前正在试行认股权计划,将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避免了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管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倾向,也有助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
(二)抓紧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和会计规范体系建设
1.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准则体系
“通其变,天下无弊法”,国家财政部门应当加快证券行业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和推出进度,尽快形成较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准则应全面,且具有实践可操作性,最大可能地细化、明确会计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的参照依据和考核标准。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实际会计工作中判断标准的模糊性或可选择性以及主观人为的不确定性部分,避免给财务报告结果可能带来的不同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制造失真会计信息的可操作性。
2.完善、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1)加强关联交易的披露。企业的财务报表会包括一项“关联方交易”,它指的是企业与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或关联公司间的交易。上市公司比较常见的做法是把一个劣质资产高价卖给关联公司,获得一笔意外之财。而上市公司往往并不会按规定将这个公司与自己的关系公之于众的。比如当年的银广夏取得的惊人利润大部分来自出口,而出口又主要通过一家德国公司完成。事后经调查才发现这个“境外”公司竟然由银广夏出资成立,完全是其自编自导的骗局。
(2)加强表外信息的披露。财务报表表外信息是指不能在法定财务报表内反映的,能够帮助报表使用者透彻理解财务报表的内容。表外信息可以使表内信息更容易理解,更加相关,是提升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3)增加一些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盈利情况的内容。例如,税务机关出具的表明公司当年实际缴纳所得税的证明;主办银行出具的表明该公司业务往来的现金流量证明等。
通过以上信息的充分披露,将使得虚假信息曝现于阳光之下。
(三)完善立法,加强信息披露的社会监督及法制处罚力度
1.提高从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完善社会监督
要依靠注册会计师这种社会监督力量去监督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同时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监督,促使注册会计师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明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审查鉴证的法律责任。
(1)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制度
把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一定的信用标准划分不同层次,并且定期评级,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制度,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有违规操作不良纪录的事务所没有生存空间,就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据《经济日报》报道,上海市就初步建成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档案,逐步收集、记录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和被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况,并以合适的渠道进行披露,使诚信的注册会计师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使失信的注册会计师声誉扫地,受到市场的惩罚。据悉,首批纳入信用档案管理的是上海2500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和8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及被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记录。
这里所说的信用制度是综合概念,即首先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归纳为可量化的指标体系,采用信用评价体系测评成为“信用度”等级。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对行业内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参加后续教育以及在执业中所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奖惩进行记录。二是会计师事务所信用制度。由行业管理部门对申请成立的或已依法成立的事务所的合伙人、出资人、主要从业人员、协议章程以及办所的资质条件依法审核收集、整理归纳备案,并对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财务状况、执业资格、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后续教育以及在执业过程中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以及是否受到奖励或处罚等工作状况进行记录。
其次,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为方便交易各方获取注册会计师个人与事务所的信用信息,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并建立信用制度反馈调节机制。
(2)维护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一方面,可暂时终止由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册会计师的作法,改由证券监管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另一方面,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一定时期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合谋而丧失其独立性。
(3)要对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的审计和管理咨询业务实行适当的分离。
安然事件表明同一个事务所在建议客户如何做大利润的同时又要证明这些利润是真实的,这有时就很难保持中立。如安达信自安然公司1985年成立以来,一直同时为其提供审计和咨询服务。在2000年度,安达信对安然公司的收费高达5200万美元,而其中50%以上来自咨询服务,这就难免妨碍了安达信出具审计报告的公正性。这对于当前正在大力扩展咨询等服务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2.完善立法、加大对上市公司造假的惩处力度
(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会计信息质量。
进一步制定或完善与《会计法》相配套的会计法律法规,以弥补现行的《会计法》还不完善的地方;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法》与《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使其有机地衔接起来,更具可操作性,有机地衔接起来。
(2)加大对上市公司造假的惩处力度
我们看到,对上市公司造假的司法审判已经成为现实——ST郑百文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会计报告案、东方电子虚假财务报告案的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大快人心的,但这对于违法方的惩戒和对受害方的补偿都还远远不够。当前仍须严格法律责任,应尽早引入民事索赔制度,对发布虚假信息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由上市公司予以经济补偿。在西方发达国家,违法者一旦染上民事索赔官司,其下场常常是破产兼身败名裂——不但变得一穷二白,而且连东山再起的可能性都不再有。小股东的民事索赔诉讼成为美国证券监管的强大力量,是对证券违法者最具威慑力的重磅炸弹。所谓“巨壑虽深,兽之所避;烈火至猛,人无蹈死”,正是这个道理。当前我国急需建立和完善会计造假引起的民事索赔制度,加大司法介入的力度。
(四)提高中小股票投资者的防假意识和能力
有调查表明,63.26%的个人投资者在申购新股前简单浏览招股说明书,仅有23.41%仔细阅读,而剩下的13.03%干脆不读,这说明大多数投资者在目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假定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是真实的。广大中小股民应正视造假行为,提高防假意识并提高自身素质,充实知识结构,以便在第一时间对假象提出质疑,使其无所遁形。这将大大削弱假造业绩所形成的市场效果,也将反过来扼制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
大多数的造假行为,都会在财务信息中露出蛛丝马迹。有些甚至是只需掌握一些基本的财务会计知识就可以洞察。比如银广厦、蓝田股份、东方电子,其从事的业务一般(如银广厦、蓝田股份主要从事种植、养殖业,东方电子在电网自动控制领域并不是最一流的公司),但它们税后的利润率却曾连续多年达到20%、30%,甚至40%,这样的利润率世界上恐怕只有微软等几家公司才能达到。已经被确认财务造假的美国世界通讯公司,当年的利润率可以比竞争对手(朗讯、SPRINT)高出近一倍,搞得朗讯、SPRINT一头雾水,找不出原因,后来大家发现,原来世界通讯是财务造假的高手。再比如,东方电子2001年上半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已经成为负数,为-4595万元。作为衡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盈利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已经能够说明一个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正在下降,财务状况正在恶化,经营风险不断加大。而此时东方电子二级市场表现却颇为活跃,“庄家”正在做最后的拉升逃离,若股民已能够看穿,就不会被表面的高收益率蒙蔽,避免深套其中。
所以,常识,对于那些对财务不太了解的投资者,非常重要。在此笔者也建议各证券公司利用自身营业网点广布的优势,对股民进行财务知识培训,以最小的成本控制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是一个财产私有制度下市场经济发展历史的必然,对其治理也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系统的过程。伴随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社会监督力量的增强、国家法律规范约束的凛然(违法的成本太高)、广大投资者的辨伪能力的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一定会得到有效的治理与防范,社会经济会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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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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