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论文
儒学经传的怀疑与否定中的论说方式
——以王阳明、陈确的《大学》辨正为例
陈立胜
中山大学哲学系
一
《大学》原系《礼记》普通的一部分,因二程的极力表彰而享有“圣人之书”、“入德之门”的封号。朱子更视之为儒学之第一门径,并一度给出《大学》→《论》→《孟》→《中庸》→《诗》→《书》→《礼》→《乐》→《易》这一详细的读书次第。他重订章句,分《大学》文本为“经”、“传”两部分,并补缀以“格致传”。于是便形成了“三纲”、“八目”、“三纲释文”、“八目释文”这一完整的《大学》文本结构。《大学章句》由此而收纲举目张之效用。《大学》终与《论》、《孟》、《庸》并列,钱穆云:
自朱子以来八百年,四书成为中国社会之人人必读书,其地位实已越出在五经之上。而读四书,则必兼读朱子之论孟集注于学庸章句,已定为元明清三代朝廷之功令。
《大学》及朱子之章句成了儒林必读之经典,由此可见其一斑。
因此,对《大学》及其朱子章句之怀疑或否定,即意味着对其圣经地位、对其权威性之挑战。在信仰共同体内,对某一圣经之挑战,都面临“大不经”之指责。换言之,对经典文本的“经典性”怀疑与否定本身就面临着其合法性的辩护问题。在这一辩护过程中,人们往往会诉诸一些塑造、孕育该经典的传统资源,这些被诉诸的传统资源要比所要怀疑或否定的“经典”具有更高的“合法性”,在这种意义上,说明某个文本不是“经典”实际上需要给出比所要否定的“经典”更加经典的理由。也就是说,对“什么不是经典”的论说,同时也必然涉及“经典是什么”的预设。因此,尽管对什么是“经典”之问题,似乎很难找出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但对于怀疑与否定经典过程中的论说方式、措辞方式的考察,或可对从“负的一面”领会什么是经典有所裨益。
基于以上的考虑,我选取王阳明对朱子章句的怀疑与陈确对《大学》本身经典地位的否定为分析之个案,并把研究的旨趣限定于“论说方式”的考察上面,如此,改本之合理与否的问题,义理阐释的得失问题,皆因与论旨无涉而存而不论。
二
阳明对《大学章句》的怀疑,“年谱”曾有一简明扼要之记述:
先生在龙场时,疑朱子《大学章句》非圣门本旨,手录古本,伏读精思,始信圣人之学本简易明白。其书止为一篇,原无经传之分。格致本于诚意,原无缺传可补。
阳明之疑,开始弟子并不能接受,甚至有“始闻而骇,既而疑”之反应。对此挑战圣经之权威地位所面临的严峻境地,阳明颇为自觉:
夫众方嘻嘻之中,而独出涕嗟,若举世恬然以趋,而独疾首蹙额以为尤,此其非病狂丧身,殆必诚有大苦者隐于其中,而非天下之至仁,其孰能察之?
其爱足就曾提出一系列质疑,这些质疑之理由恰恰点出了朱子章句合法性、权威性之所在,如此阳明的答疑本身亦必涉及合法性之辩护问题。
质疑之一是朱子之章句与传统圣经并无冲突:
昨以先生之教推之格物之说,似亦见得大略。但朱子之训,其与《书》之‘精一’,《论语》之‘博约’,《孟子》之‘尽心知性’,皆有所证据,以是未能释然。
阳明答曰:
子夏笃信圣人,曾子反求诸己。笃信固亦是,然不如反求之切。今既不得于心,安可狃于旧闻,不求是当?就如朱子,亦尊信程子,至其不得于心处,亦何尝苟从?‘精一’ 、‘博约’ 、‘尽心’本自与吾说吻合,但未之思耳。朱子格物之训,未免牵强附会,非其本旨……。
阳明在这里并没有具体反驳朱子之训皆有所证据之质疑,而是诉诸“笃信”与“反求”之两种理路的区别,并称“笃信”固是,但其蔽往往落于“苟从”,故不如“反求”之切。同时把传训与经之“本旨”区别开来,进而将传统之“传”斥为“旧闻”,其合法性自然被大打折扣。而不苟从恰恰亦是朱子的态度,所以,不苟从朱子乃朱子本人之精神所当蕴涵之义。言外之意,不苟从朱子并不害其对朱子之尊信,并不违儒家尊圣、尊贤之传统。
依阳明看来,朱子分章加传之举反倒有改经、侮经之嫌疑,朱子认为脱误而改正补缉之处,阳明恰恰持相反之见解,“古本”根本无脱误,其文字亦简单明了,无须画蛇添足以填传。但弟子对阳明轻视传注之做法亦有质疑,并当面求正于阳明:
“著述亦有不可或缺者,如《春秋》一经,若无《左传》,恐亦难晓。”先生曰:“《春秋》必待《传》而后明,是歇后语矣,圣人何苦为此艰深隐晦之词?……”爱曰“伊川亦云‘传是案,经是断’;如书弑某君、伐某国,若不明其事,恐亦难断。”先生曰:“伊川此言,恐亦是相沿世儒之说,未得圣人作经之意。如书‘弑君’,即弑君便是罪。何必更问其弑君之详?……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若是一切纵人欲、灭天理的事,又安肯详以示人?是长乱导奸也。故孟子云:‘仲尼之门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此便是孔门家法……”
弟子把“传”的传统上溯至《左传》,并以小程子之言为传之必要性辩护,言外之意朱子之传有其传统之合法性。阳明除了重复上面所提及的本旨与传训的区分(“圣人作经之意”与“世儒之说”)之外,亦提出“予欲无言”之“孔门家法”问题,显而易见孔、孟二圣的权威性远远高于小程子。此“无言”与“删削”之“家法”彰现出儒家圣经之本旨(所谓圣人作经之意):圣经旨在“正人心”、“存天理、去人欲”。如人心正、天理存、人欲去,一言以蔽之,如大道明,则《六经》不必述。“述经”、“明道”之目的不过在于“反朴还淳而见诸行事之实”而已:
使道明于天下,则《六经》不必述。删述《六经》,孔子不得已也……春秋以后,繁文益盛,天下益乱,始皇焚书得罪,是出于私意,又不合焚《六经》。若当时志在明道,其诸反经叛理之说,悉取而焚之,亦正合删述之意。
透过此番骇世惊俗焚书之主张,我们不难看出,就“经”与“传”的关系而言,经重传轻。而就“经”与“道”关系而言,则经轻道重。就权威性讲,道-经-传出现依次递减之现象。阳明还从书写之“失真”以及言意之辨两方面论证此现象:
人心天理浑然,圣贤笔之书,如写真传神,不过示人以形状大略,使之因此而讨求其真耳;其精神意气言笑动止,固有所不能传也。后世著述又将圣人所画,摹仿誊写,而妄自分析加增,以逞其技,其失真愈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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