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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代藏区宗教机构和制度的变迁

2007-1-17 发布人:lwcool 作者:曾传辉 人气: [打印] [评论]


一  民主改革前藏区寺院机构概况
    藏传佛教经宗喀巴改革后,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寺院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17世纪以来,格鲁派在清朝中央政府的扶持下,在五世达赖时掌握了西藏地方政权。之后,格鲁派用政权力量扩充本派的势力,在整个藏区占据了绝对优势。这套严密的组织机构与制度在西藏、安多和康区各地略有不同。我们从下面的例证中可以发现,标准的寺院机构有措钦(大经堂)、扎仓(佛学院)、康村(僧舍)三级主体构架:措钦大殿是寺院的中心,措钦机构,又称拉吉,则是寺院机构的中枢。扎仓是经学教育机构,大寺院不同的扎仓有不同的教学专业。康村是扎仓的僧房,供从各地来的学经生居住。康村都是根据居住者的籍贯来划分,如三大寺中看到叫“卫康村”的房舍,就知道它是专门接待西藏中部(卫地)学僧的馆舍;“阿里康村”是专门接待来自西藏西部学僧的;色拉寺的“崩若康村”,则专门接待康区的学僧。但安多地区的寺院往往不设康村,康巴地区有的寺院没有扎仓一级机构。不过,藏区所有大中寺院机构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它们必然有措钦。
    (一)拉萨三大寺
哲蚌、色拉和甘丹等拉萨三大寺的基本机构包括措钦、扎仓和康村,有些大的康村下面还设有密村。措钦大殿是全寺的活动中心,拉吉则是全寺最高的行政和教务管理机构。措钦由各扎仓的堪布(院长)、堪苏(御任堪布)组成,并由其中资历最高的人充任堪布赤巴,掌管全寺。堪布赤巴下设吉索(行政总管)、格贵(执法官)、翁则(领经头)三种职位,共由5一9人担任。吉索由各扎仓的堪布推荐,报噶厦政府选定任命,任期一般十年。格贵,又称协敖,负责管理寺院戒律、审理所属百姓的案件。其中哲蚌寺的格贵在每年一度的传召法会期间,接管整个拉萨寺的治安一月有余,对所有僧俗人员都有执法权。翁则,又称钦摩,在全寺集中念经时负责领诵。
扎仓是寺院的第二级机构,也是寺院机构的主体。三大寺一般都有三四个扎仓。扎仓的最高政教长官是堪布,主持全面工作,由噶厦直接在各寺考取格西(佛学博士)的僧人中拔擢信得过的担任,可参加噶厦的重要会议。哲蚌寺堪布任期为6年,色拉、甘丹寺为7年,可连任。下设拉让襄佐(行政总管)、襄佐(行政官)、格贵、翁则、雄赖巴(学监)等官职,均由堪布任免。雄赖巴协助堪布管理僧众学经和考试格西等事务,其余各职分工与措钦有关官员相同。
    康村是三大寺的基层组织,是按僧人籍贯所属地区划分的组织。康村设执事委员会管理一般事务,由一名资历最老的僧人充任吉根(意为长老),主持一切。吉根下设欧涅(差办)若干人,管理康村部分财产,基金放息及对僧众放茶等;拉冈(差事)1人,负责燃料供庙;密村格根2人,办理杂务,任期2年。
     (二)安多地区寺院机构设置
     塔尔寺为青海最大的藏传佛教寺院。因为安多藏区实行的是土司制,所以寺院都有自已的寺主(土司)。寺主是塔尔寺名义上的最高长官,但寺主不过问寺内具体事务,由总法台代理寺主总管全寺的政教大权,任期3年。该寺最高权力机构为噶尔克会议,由总法台、襄佐、大僧官、二老爷和六族干巴组成,以总法台为主持人。噶尔克会议下设政教两套班子:行政班于由襄佐负责,襄佐下设吉索(供养官,又称大吉哇,主管伙食)1人,吉索第巴(助手)4人,藏汉文秘书各1人,负责行政、财务、收租、借贷和对外联络等工作。宗教事务由大经堂负责,下设协敖、翁则各1人。大经堂之下设四大扎仓。各扎仓各设堪布1人,下设格贵、翁则、业日哇(财务)、过尼(经堂管家)等僧官各一至数名。扎仓下面不设康村。
    拉卜楞寺为甘川安多藏区的格鲁派大寺。该寺政教总首领为嘉木样活佛,下设教务与行政两套机构。教务系统由措钦赤哇(大法台)领导的措钦会议管理,措钦会议设有措钦协敖、巧达玛(协敖助埋)、措钦翁则、措钦吉哇(财务主管)、郭臬钦布(财产主管)、措钦根巴(元老)。措钦会议管理本寺的6个扎仓,扎仓的首领称赤哇,而不是堪布。扎仓赤哇下设格贵、翁则、吉哇、根巴等职,管理本扎仓的行政和教务。嘉木样活佛直接下属的行政机构包括襄佐、葛巧堪布(机要秘书)、昂佐(司库)和雍曾(经师)等职。襄佐职权最大,下设议仓、卓尼、臬仓等办事机构,并设拉章仲贾会议(拉章为活佛宫殿,仲贾为午茶会之意),讨决定重大事情。拉章仲贾设须本钦布(总务官,钦布意为大首长)、生本钦布(掌管衣服卧具)、秋本钦布(经书法事)、仲议钦布(文书)、卓尼钦布(联络)、更察布(派驻各子寺代表)、臬哇(司法)、来群巴(财务)、格巴(戒律)、玛钦巴(炊膳)、颇章德哇(宫殿)、秋康德哇(经堂)、遐希(活佛卫队)等职。
    (三)康巴地区寺院机构设置
    理塘寺,又名春科寺,是川、滇一带藏区的格鲁派大寺之一,与西藏三大寺有密切关系,寺内组织严密,具有典型性。全寺的宗教、行政、经济大权由香根活佛总揽,下设堪布、副堪布、泽尼堪布、西科、格西等职组成的堪布会议,讨决定寺内重大事务,是理塘寺的最高权力机关。堪布会议下设翁则、铁棒(格贵)、传号之职。翁则负责经典学习,下设八本、曲本二职,八本管理宗教法器,曲本在念经时负责揉糌粑;铁棒掌管戒律;传号掌管行政大权。传号下设格桑会议和榨子各一处,主管本寺的7个康村,6个西所(经济组织)。
格桑会议,是由各康村的格桑18人组成,管理康村事务;榨子是全寺的财务处。较大的玉瓦康村下面还设有密村。本寺没有扎仓一级组织。
二  主改革以前寺院制度概况
    (一)寺院等级制度
    旧藏区庞大的僧侣集团是由出家人组成的特殊社会群体,其内部存在着森严的等级区分,这种等级是由出身、内部分工和职位造成的。藏巴汗《十六法》把教职人员分为尊卑5个等级。实际上寺院内部僧人大体可分为上层僧人和普通僧人两个大阶层。上层僧人包括活佛、堪布、管家及各级有实权的僧官,约占僧人总数的4%;其余的大部分都是没有权势的普通僧人。僧人出身家庭的政治经济实力,决定了僧人的分工,而分工和经济实力进一步决定了他的社会地位。凡有地位和财力的僧人,入寺后通过送礼、捐赠、布施和宴客等手段,可以为自己地位的上升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如果能够在学业上有所进步,就能逐级上升,最后取得一个公认的特权地位,享受种种特权,从衣着服饰、住处、座席、学经年限到分享寺院收益和布施份额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优待。在这僧侣阶梯上,每向上爬一级,都需花大量的金钱,等级愈高,数目愈大。有时大到惊人。一旦掌权,即可从下属那里获取加倍的奉献,积累私产。因此一般家庭出身的僧人,就没有财力爬到统治地位。拉萨三大寺的一个普通贝恰瓦(书生)来说,从入寺到考格西,需十至二十多年,但在寺院等级制度面前,一个单凭学业精进而不只备足够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的贝恰瓦是难以考上格西的。据估计,单考取格西前后的一笔花费,在有的寺院就达四五万两藏银,这绝不是普通家庭能够承担得起的。曾经多年在西藏旅行考查的日本僧人多田等观记载道:“每年的毕业生人数都有限制,如果上面的渠道没有疏通,的学问再好,即使是个秀才,也不一定能毕业。”考上格西以后,要获取重要职位也要花费大量金钱。如在哲蚌寺谋得一任堪布,需花1万余大洋。只有贵族、土司、农牧主的孩子才有可能成为僧侣上层人士。因此僧人的出身决定了他在寺院中的分工和地位。一个农奴的孩子连成为贝恰瓦的可能性都没有,那就更谈不上考取宗教学位,进而进取僧官之职了。“虽然一般人都认为所有僧人一定都是受过正规训练的,但实际上只有很少人受过这方面的教育。绝大多数僧人只会熟记一些冗长的宗教仪式,仅此而已。因此,他们被称作 ‘非学经僧人’,而那些有幸识字的则称作 ‘学经僧人’。在拉萨三大寺里估计有90%的僧人是 ‘非学经僧人’”另一种估计认为,总的说来,他们只占75%。无怎样,这对于作为旧西藏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的三大寺,这个数字都不值得夸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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