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理论论文

公民为什么有服从国家法律的义务

2006-4-13 0:05:31 发布人:tianxianmeimei 作者:张晓群 人气: [打印] [评论]

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现代政治哲学解读 系列之5

一、苏格拉底因对雅典做了承诺而自愿自觉服从雅典法律
苏格拉底在雅典城里像一只思想的牛虻,今天和这个人探讨,明天和那个人辩论,不断提出新观点、新看法,终于激怒了雅典人民;陪审团以“对神不虔诚”的罪名判决他死刑。他的朋友策划他越狱逃走,而且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今天去雅典的旅游者都能看到一个景点,就是为苏格拉底越狱逃走准备的小船所停靠的地点,距离监狱只几分钟的路程。当他的朋友克利通潜入狱中劝说苏格拉底越狱时,苏格拉底拒绝了;他情愿赴死也不潜逃。他和克利通做了一番对话,说明自己的想法;今天我们可以通过柏拉图写的《克利通篇》去了解苏格拉底慷慨赴死的思想逻辑。
苏格拉底认为:雅典是一个自由国家,如果有哪个公民不想继续在雅典生活了,他可以收拾他的物品离开雅典,移民异国他乡,雅典不会阻拦。如果他没有离开,继续作为雅典的公民在大家生活在一起,那么,他一方面可以享用雅典为他提供的各种文明成果,另一方面则必须服从雅典的法律。
因此,大家所达成的道德共识是:一个人或者自愿离开雅典,那么他就享受不到雅典的各种文明成果,当然也就没有服从雅典法律的义务;或者继续作雅典公民,那么他就可以继续享受雅典的各种好处,当然也就要服从雅典的法律。两种情况都是道德的。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选择离开雅典,一直享受着雅典的住房、粮食、福利、路灯、卫生设施,等等;但当雅典依法对这个人进行处罚时,他却不愿受罚,要越狱潜逃,这就是不道德行为。我苏格拉底一直作为雅典公民生活在雅典,这意味着我对雅典人民有一个承诺:我愿意成为雅典公民,而雅典也接纳了我。这样,我既享受雅典公民的权利,也承担雅典公民的义务。现在,雅典根据法律对我处罚,我能做的符合道德的事情只有两个:一是服从,二是劝说雅典改变判决。如果我越狱,则违背了我原初的承诺;即使越狱成功,我走到哪里,哪里的人都会说我不道德。
有人会说:不道德就不道德吧,活命要紧。但我苏格拉底认为:如果身体不能健康,生活过得就没意思;如果行为没有德性,生活过得就没有意义。名誉、金钱、扶养小孩,都是次要的,有德性才是第一位的。所谓有德性,就是生活得“正确”,符合道德。如果我越狱成功、苟且偷生,那就是不仁不义之人,那将生不如死。
在这里,苏格拉底说法的核心是“承诺”,承诺是契约的要件,这和卢梭、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异曲同工,也和我们前面说的桃花源三阶段逻辑一致。相互承诺是互利性合作的双方建立行为规范的基石。一个不讲承诺的人,不仅会使别人离自己而去,自己也会越混越惨。
因此,一个男人应该信守对一个女人的诺言,一个企业应该信守对消费者的诺言,一个投资商应该信守对合伙人的诺言,一个球员应该信守对球队的诺言,一个公民应该信守对国家的诺言,一个国家也应该信守对国民的诺言。相互承诺、约定契约,是互利性社会的基础。相互承诺的双方,都承认对方有不作承诺的自由;但双方都认为,如果对方做了承诺又不遵守,那就是一个不可交往之人。
因此,在苏格拉底看来,正是由于自己对雅典做了承诺,所以就有了服从雅典法律的义务。

二、不愿服从国家法律,就不能继续享受国家的好处
在苏格拉底之后2400年,政治哲学家H.比朗1977年发表了一篇著名的伦理学论文:《政治责任和同意》,发挥了先哲的思想(Beran,1977)。
当一个互利性社会体形成了一系列社会规范,那说明:临界多数的成员自愿选择了这些规范,认为这些规范的实行使大家共同受益,也就会服从这些规范,有了服从规范的义务。但这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赞同这些规范。当今西方国家中,有一些公民是无政府主义者,有些甚至是纳粹主义者。在1946年的法国大选中,有800万人反对当时的第四共和国制定的法律,另有800万人干脆不去投票,有些人则反对多数决定原则。那么这些人有没有服从法律的义务呢?
比朗认为:他们仍然有服从法律的义务。因为,虽然他们没有发自内心地赞同这些法律,但他们在事实上、在真实的生活中接受了它们,他们享受了这些法律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享受了这个社会给他们带来的种种文明成果;这时,他们也就必须服从这些法律。
如果他们真的什么都不想要了,那么只有两个选择。
其一,选择移民。如果法国公民皮埃尔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忍受不了法国政府对他的管理,他可以移民到北极爱斯基摩人那里,过没有政府的自由的生活;如果他是一个玛雅文化的崇拜者,忍受不了西方文化的理性和科学主义,他可以移民到墨西哥,在那里天天追思玛雅神韵——当然需要墨西哥移民局的同意。所以法国一些公开反对宪法的人,他们的汽车上会被别人用油漆刷上这样的句子:法国——爱她或者离开她。在这里,一个人不能耍赖,不能一直是法国国民,享受法国的各种权益,后来有一天抢汽车被判刑一年,这时他说:我要移民,移民了就可以不服从判决了。谁也不会同意他的这种说法。在监狱里住一年,出来后再寻求移民爱斯基摩部落吧。还有,以后要是想回来,就不会像走时那么容易了,那就要问问法国同意不同意了。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国家严格禁止本国公民移民,甚至像当年日本人那样发动侵略战争,把他国人民强行变成自己的属民,当然就是不道德的。所幸的是,在当今世界,这样的国家已经十分稀少了。
其二,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样,住进保留地。本来北美是印第安人的家园,但美国白人不断蚕食他们的家园,他们虽百般抗争,毕竟力量悬殊,只得一退再退,住到那些偏僻荒凉的地方。但他们无法和白人作为同一个国家的公民共同生活,因为国仇家恨无法忘却,也因为人种、文化差异太大;他们最终和白人达成共识,住进保留地。在保留地内,印第安人完全按照自己的社会规范、道德习俗生活,不必理会所谓美国的法律。当然,美国政府也不会给他们什么财政支持。
我们看到,随着中国日益融入国际社会,有一些公民选择了移民海外,移民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等国家。国家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同意他们移民。在他们中间,有很多是专业人才,那时读大学还不用交学费,国家为了培养他们,是花了很多投资的;但仍然尊重他们的个人选择。
对待我们的少数民族,国家不仅仅是平等相待,充分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和民族传统,而且还大力帮助他们提高生产生活水平,比如每年都会给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大量的财政支持,他们的生活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我们56个民族确实就像一个大家庭,和睦友爱。少数人在国际上鼓吹西藏独立,那是完全违背西藏人民的意愿。比照美国历史,一百多年前美国东部,像纽约、费城等地已经十分富裕,而西部和南部还很贫困,但联邦政府并没有拨出大量资金支援西部和南部,更没有去援助印第安人。在民族团结方面,中国是世界各国中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

三、现代国家的公民都是知道本国法律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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