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经论文
【内容提要】20世纪70年代中期兴起的新产业组织理论不仅是产业组织研究领域的一场革命,而且也使近年来的美国反托拉斯政策发生了显著变化。由于获得了理论支持,美国反托拉斯当局日益关注企业的策略行为,反托拉斯政策的干预色彩也因此加强。本文分析了新产业组织理论在若干重要问题上对美国反托拉斯政策的影响,并对其能否上升为反托拉斯分析的一般原则作出了评价和展望。
【摘 要 题】国别经济
【关 键 词】新产业组织理论/芝加哥学派/反托拉斯政策/美国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 F171.2 F091.353
美国的反托拉斯政策素来深受产业组织理论的影响。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和政治、经济环境的变迁使美国的反托拉斯政策在不同时代呈现出不同特点。战后,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两大流派——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曾先后占据了美国反托拉斯分析的主导地位,美国的反托拉斯政策也随之经历了严厉与自由放任两个截然相反的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等新的分析工具的引入,“新产业组织理论”(Schmalensee,1982)蓬勃兴起,不仅哈佛学派的结构—行为—绩效范式被打破,而且芝加哥学派的静态产出—价格分析也为对企业动态的策略行为的研究所取代。以20世纪90年代初的柯达案为起点,新产业组织理论对占据着统治地位的芝加哥学派提出了挑战,美国反托拉斯分析中出现了新产业组织理论与芝加哥学派的观点交错并存、相互竞争的局面。这也使得美国持续了近20年的极度宽松的保守主义的反托拉斯政策像钟摆似的出现了回调。
一、产业组织理论的沿革与战后美国反托拉斯政策的变迁
20世纪50年代前后,哈佛大学的梅森(Mason)和贝恩(Bain)等人根据经验研究的结果,开创了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析范式(S-C-P范式),形成了产业组织理论的哈佛学派。他们认为,市场结构是决定厂商不同行为和绩效的主要因素,因此也被称为“结构主义”。哈佛学派对市场持悲观态度,认为要取得理想的市场绩效只有通过公共政策来干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因而提倡实行严格的反托拉斯政策。从战后至70年代初,强调政治和经济权力分散化的“民众主义”在美国盛行,哈佛学派的观点得到了反托拉斯当局的普遍赞同。体现在这一时期的政策实施中,经济效率让位于“分散权力”目标,反托拉斯当局对企业合并与支配性企业的行为都很严厉,对合谋及纵向限制基本上采用本身违法原则。
在哈佛学派的形成时期,在芝加哥大学也出现了一个以斯蒂格勒(Stigler)、博克(Bork)和德姆塞茨(Demsetz)等人为代表的著名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群体,人们也称之为芝加哥学派。他们对哈佛学派展开了猛烈抨击,认为仅凭统计研究的结论不足以用来指导政(论文库)府如何干预市场,统计的显著性不代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必须寻求真正的理论解释。他们据此提出,不能拘泥于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等结构指标,而应该用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理论,以经济效率为标准对市场支配力和市场行为进行考察。根据他们的观点,在没有政(论文库)府法规的限制下形成的市场结构是企业效率状况的反映,干预市场结构只能破坏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由于很少存在市场进入限制,即使市场处于垄断或者高度集中的寡头状态,只要市场绩效良好,政(论文库)府干预就没有必要。反托拉斯政策的主要任务应该是禁止企业横向的价格协调和瓜分市场的行为,只有这些行为才会导致产出减少而又没有提高效率,而对企业合并、支配性企业的行为和垂直限制等则应该少加干预,因为它们在多数情况下可以提高效率。
进入20世纪70年代,随着美国经济的长期不景气以及来自日本和西欧企业的激烈竞争,干预主义的反托拉斯政策日益被视为导致经济滑坡和企业竞争力下降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哈佛学派的结构原则也越来越多地无法得到验证,开始迅速走向衰落。1977年的西尔维尼亚案是一个重要转折。以这个案件为起点,芝加哥学派倡导的价格理论分析和效率至上原则逐渐渗透到反托拉斯政策的各个领域,使美国反托拉斯分析方法和政策目标产生了深刻变化。在奉行新自由主义的里根政(论文库)府上台后,芝加哥学派进一步取得了全面胜利,美国反托拉斯政策由严厉彻底转变为最低限度的干预,无论对合并、垂直限制还是支配性企业的行为,反托拉斯当局均采取了宽松的政策。因此,70年代后半期和整个80年代又被称为“芝加哥时代”,有人也称之为“芝加哥革命”。
就在芝加哥学派的影响达到顶峰的时期,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引入使得产业组织理论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学术界通常也把这些采用了新方法的研究统称为“新产业组织理论”,其代表人物有泰勒尔(Tirole)、奥多瓦(Ordover)、夏皮罗(Shapiro)、萨勒普(Salop)、施瓦兹(Schwartz)、施马兰西(Schmalensee)等。新产业组织理论不仅推(论文库)翻了哈佛学派的S-C-P范式,而且也对芝加哥学派的正统观念及其所提倡的克制的反托拉斯政策提出了挑战。
新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结构不是外生的,企业不是被动地对给定的外部条件作出反应,而是试图以策略行为去改变市场环境、影响竞争对手的预期,从而排挤竞争对手或阻止新对手进入市场。市场结构和绩效都被看作是企业博弈的结果,并取决于企业间博弈的类型。这样,S-C-P范式的单向关系就被复杂的双向或多重关系所取代。
新产业组织理论也对芝加哥学派静态的价格—产出框架提出了挑战。芝加哥学派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企业的价格行为。对企业的策略行为,芝加哥学派认为,由于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在没有与同伙协定的条件下不可能通过单方面的行为获得市场能力,因此否认了单个企业实施阻碍竞争对手的策略的可能(陈秀山,1997)。在他们看来,企业的一些单方面行为,如排他性专营、规定商品转售价格等都能提高效率。新产业组织理论批评了芝加哥学派所坚持的无视策略行为的狭隘方法,认为这种缺陷必然导致其理论和政策主张的片面性。因此,“需要某种新的效率推理形式以及更为严谨的关于策略行为的经济学,为诸如掠夺性定价的评价提供一个更为可靠的经济学基础”(Williamson,1977)。新产业组织理论运用非合作博弈模型实现了对阻止进入定价、各种合谋与默契、广告、产品差异化、产品扩散、技术创新、设置进入壁垒等策略行为的动态分析,使人们对各种复杂交易现象的动机和效果的理解达到了新的高度。一些在芝加哥学派看来非理性的或者有利于提高效率的价格或非价格行为,在引入博弈论和不完全信息后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典型的例子有掠夺性定价和排他性交易。因此,新产业组织理论反对将反托拉斯政策仅仅局限于禁止水平价格的协调,提倡加强对大企业行为的反托拉斯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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