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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重在协调

2007-7-28 发布人:lwcool 作者:瞿 商 人气: [打印] [评论]

提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历史发展经验的反思,也是未来中国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和谐社会的重点是协调。这种协调既要包括经济发展与政治、社会的协调,经济发展与城乡发展之间的协调,经济发展与区域发展之间的协调,经济发展与收入差距之间的协调,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之间的协调,也要包括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环境的相互协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和空间的协调作用,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观和制度框架,要有充分的协调意识和协调实力,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条件、思想条件和物质条件。
关键词:和谐社会,协调,协调意识,财政实力
在中国进入新的世纪的时候,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中国历史发展的经验反思总结,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借助历史经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这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保证。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历史发展经验的总结反思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了三年的经济恢复时期。为了迅速改变中国工业落后的面貌,中国政府提出并制定了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在实施的过程中,实际上变成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必然带来直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轻工业和农业发展的滞后,带来国民经济结构上的严重失衡,最终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加上在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中,配合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以运动的形式搞经济,排斥市场和商品经济,平均主义盛行,带来经济效率的低劣。到改革以前,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综合国力等指标仍然排在世界各国的倒数几位,国民经济实际上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改革是大势所趋。
改革之初,为了充分发挥人民和地方的积极性,作为中国改革总设计师的邓小平率先提出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发展是硬道理等指导思想;同时,对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进行配套改革,重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注意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国民经济经济效率有了迅速的改善和提高,中国的国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了,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注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关注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给,缺乏对经济社会公共物品的有效生产和供给,出现了经济发展与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地区收入差别、经济发展与各阶层人民收入差别拉大、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等突出的问题,造成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等严重影响甚至阻碍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局势。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在十六大报告中率先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即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不仅要包括富人,也要包括穷人;不仅要包括城市居民,也要包括农村居民;不仅要包括中国人,也要涵盖全人类;不仅包括人本身的发展,也要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发展。只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中国的和谐发展,并进而为促进全世界人类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可见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和升华。
经过改革以来20多年的发展,从原来为了打破平均主义而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到新世纪初提出科学发展观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一方面反映出改革以来的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出现,另一方面也反映全全国人民对这种经济高速发展的深刻反思。确实,改革以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固然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中国综合国力上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突出成就。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政治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巨大反差。由于注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关注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给,缺乏对经济社会公共物品的有效生产和供给,出现了经济发展与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地区收入差别、经济发展与各阶层人民收入差别拉大、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等突出的问题。这种巨大反差形成的社会压力正在日益增加,严重地影响到了社会安全、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阻碍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甚至影响到中国的国际形象。少数国外敌视中国的人甚至以此为借口,编造出以中国的粮食、能源供给缺口为根据的中国威胁论,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的外部环境。在这一背景下,中央在十六大报告中率先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即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不仅要包括富人,也要包括穷人;不仅要包括城市居民,也要包括农村居民;不仅要包括中国人,也要涵盖全人类;不仅包括人本身的发展,也要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发展。只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中国的和谐发展,并进而为促进全世界人类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中国政府领导人在多种场合和正式会议上提出并逐渐形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可见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和升华。
2001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成立80周年的大会上针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时第一次提出了“和谐”的概念。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6条要求中,第一次提出要使“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并从全体人民和谐相处、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等四个方面进行申述。到2004年9月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公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把它提到了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的政治高度上来。随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和全国人民的共识,社会各界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抒己见。为了统一认识,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2005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专门针对构建和谐社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第一次以专门文件的形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指导性意见,也是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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