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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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2006-6-21 发布人:admin 作者:未知 人气: [打印] [评论]

深圳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迎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办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议程,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努力抓好整改。现对照政务公开的检查内容,将我局的自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落实粤办发[2002]9号文和今年9月下旬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对落实粤办发[2002]9号文和今年9月下旬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认识,把这一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2002年底,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①“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江潭瑜同志任组长,黄励军、卢沙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XX。今年上半年,又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审计、人事、财务部门参加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②,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2、实施方案制定及我局政务公开基本项目和具体内容、措施、形式等。
(二)制订、完善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为从制度上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着重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先后制定了《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③。二是制定《深圳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④,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三是制定《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追究办法》和《深圳市教育局信访工作规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执行到位和发挥效力。
(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我局还就比较敏感的工作分别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为:深圳市教育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深圳市教育局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深圳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深圳市教育局教学仪器、设备招投标领导小组;深圳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化招投标领导小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深圳市教育系统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等。这些小组均由贫乏的局领导任组长,并在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具体岗位和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落实政务公开6项具体措施和要求的情况
(一)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
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的办公条件,设立了电子触摸屏,输入各处室职责及办事指南等到,以供查询。⑤
(二)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咨询制度。
今年我局制定了《重大决策听证和咨询制度》⑥,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加强了公共政策的咨询工作,对关系民生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决策前进行公示、听证或专家论证,有的专项工作还建立了专家库,制定的具体的操作规程。例如:提高收费标准的听证会;学生服及教育局年工作计划、规划等的向社会征求意见;招生、评职称工作的专家库等。
(三)扩大和完善办事服务窗口
我局在一楼设立了“窗口服务”,对审批事项及对外服务事项做到收文、审件、审批“一站式”或“一条龙”服务。⑦
()实行领导提示公开和群众点题公开
XXXXX
    ()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实行财务统一核算
    为规范对直属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增强会计监督职能,构建规范、廉洁、高效的会计体系,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市教育局在2002年初对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将局直属的9个事业单位、12所中小学、12所幼儿园及大学城筹建办共34个单位,一律取消财务科室及会计岗位,撤消银行帐户,只设专职或兼职报帐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
    ()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进行政务公开
我局于XX年建立局哉网,进行网上办公,设立了政务公开网站,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全部上网。网站还可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查询办事结果。
    三、推行政务公开的几点体会
    我局班子按照江总书记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政务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运作教育行政权力,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运作程序化、规范化。   
    (一)民主集中,分工合作。我局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议事,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为此,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完整的会议制度,建立了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教育督导主任会、市区教育局局长会、市局直属学校校长会等会议制度。凡涉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带方向性、全局
性、长远性、关键性和敏感性的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都必须在局班子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今年我局召开党委会X次,局长办公会X次,研究课题X个⑩。一旦形成重大决定,所有领导成员都坚决贯彻执行,保证局机关只有一把“号”、同唱一个“调”,不各行其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教育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敢于负责。
    (二)加强调研,规范决策。局班子在规范行政决策权方面,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调查研究。在作出每一项重大的教育决策之前,局班子都组织力量进行大量调研,从提出问题、确定目标、选择方案和组织实施等每一个环节,都以调研为依据。为制定《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年规划(2001—2010)》,在分管市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局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全局动员,针对我市教育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分9个方面15个专题进行了大规模调研,形成了近20万字的调研报告。为市政府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若干意见》提供决策依据,2001年组织力量就基础教育体制改革、流动人口接受义务教育、创办国际学校和港澳台商子弟学校和加入WTO后深圳教育应对思路与措施等五个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取得了初步成果,有4个形成了调研报告,其中《加入WTO后深圳教育应对思路与措施》在中国教育报全文发表。2002年初,局班子又确定了五个调研题目,就教育收费改革、深圳特殊环境和加入WTO的新形势下的德育工作、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民办教育、校园安全立法、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问题等问题进行调研。其中,教育收费改革的调研,为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调整收费标准提供了可靠依据。民办教育的调研成果,吸收进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的有关材料。校园安全立法的调研,为起草《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打下了基础。今年,又组织进行农村城市化调研⑾二是坚持依靠群众和专家进行决策。比如,《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年规划(2001—2010)》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审议原则同意后,在《深圳特区报》和《深圳商报》全文刊登,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广大干部、公司职员、学校师生、普通市民,纷纷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发表意见。今年为研究制定《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我们邀请了全国人大、教育部以及高校的有关领导、专家召开咨询会,征求意见。三是坚持在比较选择中进行决策。在进行决策时,我们经常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中,择优选出最佳方案,或集各方案之长组合成最佳方案。四是坚持局班子集体决策。本着个人自由栽量权最小的原则,我们建立和健全了局班子集体决策的制度。凡是教育重要决策,经过前期调研、制定和论证方案等程序后,都要经过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达成共识,力求科学化和民主化,防止教育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涉及人事任免、经费分配、基建工程招投标、仪器设备采购、信息网络建设等社会敏感的重大问题,都要求提前15天由处室拿出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最后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加强立法,依法行政。局班子规范教育行政执行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立法步伐,做到有法可依。根据市里要求,局班子按照加入WT0后的原则,组织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2001年底完成《深圳市民办教育条例》草案,已上报审议。目前抓紧研究制定《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争取年底上报审议。为依法治教奠定了基础。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清理了原有的规范性文件,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我局的抽象行政行为予以规范,从根本上保证了教育宏观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明确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新的要求,我局重新修改、界定了5个执法主体、10个执法部门的执法职责,进一步划清了各部门的执法责任。为确保行政行为规范化,我局在修订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规定》、《行政处罚工作细则》和《行政复议工作细则》等规定,并建立了《错误行政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行政评议和考核办法》等制度,对执法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行为予以追究。三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检查,保障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我局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实行督政、督学相结合,重点对义务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以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监督,政务公开。监督是保证依法行政,减少工作失误,保证政令畅通的关键。一是建立依法行政监督制度,成立了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教育局信访工作规范》等,从制度上规范教育行政行为。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凡是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尽量向基层、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今年秋季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我们把政策交给群众,与物价部门一道召开听证会,吸收各方面的代表参力口,十分重视消费者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发放《深圳市公办中小学学生交费登记手册》,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每年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录取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既保护了考生的利益,又规范了招生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我们也实行了公示制度、专访测评制度,专家组成员和学科组成员都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决定,从而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实行“局长接访日”制度和约访制,公开接访时间、接访电话,根据不同时期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局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市民平时可以来电、来信反映投诉内容,必要时与局长约定接访时间,既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又直接听取了他们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今年7—10统计,共接访64批89人次。四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我局每年都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通报王作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教育工作的批评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每年办理数量80—100件,占全市建议、提案总量的10%左右。五是开通了教育局的门户网站,畅通了联系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问题及建议
    (一)受条件限制,办文窗口设立较晚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总结汇报,尤其是与有关部门沟通不够。
    我们将在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使我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再创深圳辉煌服务。
 
 
深圳市教育局纪委
二00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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